假如問十個香港人,有七個知道陳乙東,而沒有一個知道Rosa Parks(羅莎•帕克斯)是誰,那麼這個小島,的確有點可悲。
“1955年12月1日晚,在美國蒙哥馬利市的一輛巴士上,42嵗的女裁縫羅莎•帕克斯(Rosa Park)拒絕讓座給一名壯健的白人男子,當時,蒙哥馬利市的巴士實施座位隔離制度,黑人和白人分區而坐,黑人更必須讓座與白人。羅莎膽敢拒絕,結果被白人司機趕下巴士,並遭到警察逮捕。四天後,她被控違法,罰款共14美元。
然而羅莎沒有就此屈服,在朋友及白人雇主的幫助下,她決心向這不公平制度作出挑戰。像是芝麻綠豆的一宗小事,結果激起了席捲美國的民權運動風潮,26歲的黑人領袖馬丁•路德•金介入,全美爆發了長達381天的抵制巴士座位隔離運動,標誌著現代民權運動的開始。
1956年,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巴士座位隔離制違反憲法,羅莎也因此被稱爲「民權運動之母」。”
去年10月26日,羅莎•帕克斯與世長辭,布殊對羅莎作出高度評價,她的死訊在香港媒體(包括電視新聞)亦有被廣泛報道,但當然成不了頭條。
當時的你,又可有留意?
Rosa Parks(1913-2005)
The woman who changed a nation
李牧童













